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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湖北隆勝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機硅系列產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令第682號文《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有關規定和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要求,現將該項目的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內容
1.1工程概況
湖北隆勝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湖北棗陽四?;び邢薰?。湖北棗陽四?;び邢薰境闪⒂?/span>1995年,注冊資金1000萬元,主要從事有機硅精細化學品、特種表面活性劑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隨著公司的發展和安全環保政策的要求,該公司原有廠址已經沒有擴張的空間。鑒于此,在棗陽市政府的支持下,2017年湖北隆勝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棗陽市化工工業園購置土地60319.65平方米,投資10000萬元,建設有機硅系列產品生產項目。該項目建成后年產2萬噸有機硅產品,其中有機硅樹脂7000t/a(含量50%,其中甲基硅樹脂5000t/a,苯基硅樹脂2000t/a),硅油2000t/a,有機硅膠6000t/a(含量60%),有機硅表面活性劑5000t/a(含量10%-50%,其中乳液消泡劑4000t/a,礦物油消泡劑1000t/a)。另外年產副產物乙醇2173t/a、氯化鈣7100t/a。
1.2產業政策符合性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目錄組成。允許類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本項目生產有機硅樹脂、硅油、有機硅膠、表面活性劑等有機硅系列產品,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十一、石化化工15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有機硅單體,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膠、苯撐硅橡膠等高性能橡膠及雜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樹脂等高性能樹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聯劑。
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
1.3規劃符合性分析
湖北隆勝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機硅系列產品生產項目位于棗陽市化工工業園,項目用地已取得棗陽市化工園區桃園路南側、西環四路西側選址位置圖,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
根據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 年本)》的通知,本項目不在該通知中的限制用地目錄和禁止用地目錄中,符合該通知的規定。
1.4“三線一單”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
本項目符合《湖北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試行)》,符合環境質量底線,符合資源利用上線,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要求。
1.5工程影響因素分析
(1)廢水污染源
本項目廢水包括生產廢水、生活廢水和初期雨水。
本項目工藝廢水總排放量為25718.358t/a,水環真空泵置換廢水產生量為480t/a,車間地面沖洗廢水產生量為2025t/a,設備清洗廢水產生量為228.6t/a,鍋爐房軟水制備系統產生濃水為1813t/a,鍋爐排污水(濃水)4574t/a,生活污水排放量為3060t/a,初期雨水年產生量為5190t/a。廢水經廠內“水解酸化+生物氧化+過濾”污水處理站處理,截流至園區污水管網進入棗陽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沙河(棗陽市段)。
(2)廢氣污染源
項目營運期的廢氣主要有工藝廢氣、儲罐大小呼吸廢氣、鍋爐車間燃燒廢氣、污水處理站的惡臭氣體、食堂油煙及燃燒廢氣。
①工藝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可知,工藝廢氣非甲烷總烴(包含甲苯)有組織排放量為0.136t/a,甲苯有組織排放量為0.1t/a,氯化氫有組織排放量為0.125t/a。
非甲烷總烴(包含甲苯)無組織排放量為0.04t/a。
②鹽酸霧
根據工程分析可知,鹽酸霧有組織排放量為0.0016t/a,無組織排放量為0.001t/a。
③濃縮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氯化鈣濃縮工序燃料燃燒廢氣SO2排放量為0.032t/a,NOx排放量為0.15t/a,煙塵排放量為0.019t/a。
④干燥脫水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氯化鈣干燥脫水工序廢氣SO2排放量為0.048t/a,NOx排放量為0.225t/a,煙粉塵排放量為0.18t/a。
⑤鍋爐燃燒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鍋爐房燃料燃燒廢氣SO2排放量為0.24t/a,NOx排放量為1.12t/a,煙塵排放量為0.14t/a。
⑥儲罐大小呼吸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儲罐大呼吸VOCs(包含甲苯)排放量為0.038t/a,甲苯排放量為0.003t/a;儲罐小呼吸VOCs(包含甲苯)排放量為0.523t/a,甲苯排放量為0.053t/a。
⑦食堂油煙及燃燒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食堂油煙排放量為0.014t/a,排放濃度為1.62mg/m3。
(3)噪聲污染源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泵、風機、冷卻塔、空壓機、制氮機組等,源強在75-90dB(A)之間。
(4)固廢污染源分析
本項目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工藝廢渣、廢離子交換樹脂、廢導熱油、污水處理站污泥、廢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根據工程分析,有機硅樹脂、有機硅膠、有機硅表面活性劑生產過程中濾渣【HW13(265-103-13)】產生量為90.76t/a,廢活性炭【HW13(265-103-13)】產生量為12t/a;純水制備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HW13(265-103-13)】產生量為2t/a;廢導熱油【HW08(900-249-08)】平均產生量約為2t/a;污水處理站污泥產生量為72t/a;廢活性炭【HW49(900-041-49)】產生量為174t/a;生活垃圾22.5t/a。
1.6環境現狀評價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項目區域內SO2、NO2、TSP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類區環境質量標準要求,NH3、H2S、甲苯、TVOC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表D.1標準限值要求,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2)地表水質量現狀
監測期間沙河水體pH、TP、BOD5監測結果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體標準要求,但COD、氨氮均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體標準要求。超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周邊農戶生活污染及農田施用化肥形成的面源污染影響所致。本項目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入沙河,不會增加沙河水質負荷。
(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各監測點位地下水水質除雙堰村硝酸鹽指標超標外,其余各監測點位各水質指標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Ⅲ類標準要求,地下水水質較好。
(4)聲環境質量現狀
各場界監測點的聲環境質量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敏感點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區標準,區域聲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5)土壤環境質量現狀
項目地及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表1第二類用地標準篩選值限值要求,土壤環境質量較好。
1.7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水
項目將嚴格實行污污分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項目廢水經廠區“水解酸化+生物氧化+過濾”污水處理站處理,截流至園區污水管網進入棗陽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沙河(棗陽市段)。對沙河水質無明顯影響。
(2)廢氣
有機硅樹脂-水解、有機硅膠-水解工序產生的氯化氫經三級降膜吸收處理后經20米排氣筒(1#)排放,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及表9要求。
有機硅樹脂-蒸餾、聚合、有機硅膠-蒸餾、聚合、硅油-脫低、有機硅表面活性劑(硅膏生產)-脫低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各廢氣發生點冷凝(兩級水冷+一級-10℃深冷)后產生的不凝氣經管道收集(由于直接管道收集,收集效率達99.9%),集中匯總經兩級-10℃冰水冷凝+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20米排氣筒(2#)排放,廢氣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及表9要求。
氯化鈣制液工序產生的氯化氫經酸霧吸收塔處理后經20米排氣筒(3#)排放,廢氣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及表9要求。
氯化鈣濃縮工序燃用清潔能源天然氣,燃燒廢氣經20米排氣筒(4#)排放。氯化鈣干燥脫水工序燃用清潔能源天然氣,粉塵經旋風除塵器+濕法除塵器處理后由20米排氣筒(5#)排放。
鍋爐房燃用清潔能源天然氣,燃燒廢氣經20米排氣筒(6#)排放,廢氣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儲罐大呼吸廢氣經單向閥收集后(由于直接管道收集,收集效率達99.9%),由兩級-10℃冰水冷凝+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20米排氣筒(7#)排放,排放濃度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表2及表5標準限值要求。
食堂燃料采用清潔能源天然氣,油煙采用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排放,油煙排放濃度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相關要求。
綜上所述,項目運營期廢氣對周邊環境空氣無明顯影響。
(3)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過程中設備噪聲等,首先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其次應采取適當的噪聲屏蔽措施,如安裝減振基礎、設置隔聲間、安裝消聲器等,同時應加強對噪聲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因設備非正常運行造成的噪聲增加的情況。由預測結果可看出,項目營運期廠界噪聲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3類標準要求,環境敏感點聲環境質量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2 類標準要求,對區域的聲環境功能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4 )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分為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
危險廢物主要有:工藝廢渣、廢離子交換樹脂、廢導熱油、廢活性炭;危廢專用容器必須加蓋,并密閉蓋好,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建立月統計登記,登記內容為日期、產生部門、數量或重量,處置情況及相關人員簽名,并保持記錄備查,然后交有相關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污水處理站污泥。污泥脫水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職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通過以上措施,項目運營產生的固廢對環境影響不大。
1.8綜合結論
湖北隆勝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機硅系列產品生產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項目的建設符合棗陽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項目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項目的建設對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有利于促進區域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在切實落實項目可研及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項目在運營期產生的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或得到安全的處置,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可承受范圍之內。因此,本環評認為本項目在切實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管理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情況下,從環保角度項目建設可行。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湖北隆勝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棗陽市化工工業園
聯系人及電話:楊總 13972089928
三、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湖北萬瑞環保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南漳縣城關建設路17-2號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0710-3105998
四、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www.jxdongci.com/companyfile/3.html
征求意見稿網絡鏈接:www.jxdongci.com/companyfile/4.html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郵件、電話、傳真、寫信或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起10個工作日,請您在公告發布后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上方式反映給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